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巩固平安校园建设成果,持续规范校内车辆文明行驶、文明停放行为,不断满足广大师生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的安全需求,学校已于近期开展校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超速、超载、逆向行驶等交通违规及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治理时间 自2024年3月20日起,实行常态化整治。 二、治理的主要内容 1.机动车校园道路限速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逆向行驶。 2.校内不得鸣笛、避让一切行人,上下课高峰期间停车避让人群。 3.机动车辆停放在停车场车位。 4.其他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违规处理方式 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校园交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龙江工程学院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对违规行为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批评劝诫。 2.开具违章行为告知单。 3.限制车辆通行授权。 4.对违规车辆相关信息通报所在部门。 所有违规行为将纳入违章人(校外车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预约、谁负责”)的所属单位的年度安全工作考核指标评分。 请广大教职工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管理规定,规范车辆行驶和停放,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有序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知 黑龙江工程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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