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人事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2.负责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各类人员编制核定与管理工作。拟定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方案,做好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负责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和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引进人才协议签订、安家费发放和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教职工人事调配工作,负责各类新进人员的报到工作,负责转业军人的接收与安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离岗创业、涉密等人员管理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归档工作,审批职权范围内的人事档案调阅、查阅工作,负责调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工作。 6.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管理、使用审批和年检工作;负责人事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7.负责学校科级以下干部和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及奖惩工作。 8.负责教职工人事信息管理、维护、统计、上报工作;相关文件、文书收集、转递归档工作。 9.负责本岗位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师资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研究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师资队伍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考核工作。 3.负责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要求及制度,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专家、人才项目和荣誉称号的评选、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教师国内(外)访问学者项目选派、留学归国人员的管理工作。 6.负责柔性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的聘用管理工作。 7.负责博士后管理制度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进出站手续办理、博士后津贴、科研启动经费的申报、日常管理和按期考核的检查、督促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负责本岗位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 2.负责学校教职工的工资定级、调整、变动、晋升、审批、上报及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调出人员的停薪和工资关系介绍信的转移工作。 3.负责教职工考勤和请销假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根据考勤情况、新进、调出、退休、职务(职称)变动、岗位变动等人员的校内津贴调整工作。 4.负责在职人员校内津贴的按月发放及年终核算、审核、咨询解释等工作。负责学校各类津补贴备案审核工作。 5.负责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工资待遇兑现的审批工作。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工作。长期病假人员工作能力鉴定工作。 6.负责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发放工作;负责政策性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批、发放工作;离退休人员校内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7.负责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费、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工作。 8.负责劳资印章的使用与管理,出具有关收入证明工作。 9.负责本岗位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保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办理新来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办理调出、解除劳动合同及死亡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停、退保工作。 2.负责教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调整工作。 3.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待遇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4.负责参保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基本医疗、生育津贴费用报销和慢性病的组织申报工作。 5.负责办理教职工工伤申报、认定及报销工作。 6.负责人事代理、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动(聘用)合同的签订、续聘、终止(解除)聘用、档案审核、借阅及档案材料归档等工作。 7.负责购买社会化服务岗位和临时用工岗位的设置核定工作。 8.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 9.负责本岗位有关资料、文件、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归档和保管工作,建立健全岗位信息资料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