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黑工程院学发[2020]10 号)文件规定,现将 2024-2025 学年第一学期2023 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学生需符合《黑龙江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和申请转入学院相关专业接收条件。 2、申请学生于2024年8月19日(周一)16:00前,将《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经转出学院成绩排名确认,并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至人文院系办(文体中心513),同时携带无违纪记录证明材料(辅导员或副书记签字盖章),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3、学生需如实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申请确认表》,准备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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