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黑工程院学发[2020]10号)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人才市场需求变化和现有教学资源的配置,以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志愿选择要求为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 长: 侯宇新 王宇鹏 副组长:郭丽娟 于喜春 杨扬 成 员: 董胜利 郭雷 曹剑平 周宪伟 李连志 夏巍 刘鑫 滕欢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自愿性原则。当教学资源受到限制,按成绩优先选择。 三、专业分流对象 2022级土木类专业二表本科生。 四、专业(方向)分流计划 学院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师资、实验设备等教学资源,结合我院“智慧建筑学院”发展的需求,对2022级土木类专业分流计划及设置如下: 土木工程(道桥)22-2班(班制30人)、土木工程(道桥)22-3班(班制30人); 土木工程(建工)22-4班(班制30人)、土木工程(建工)22-5班(班制30人); 土木工程(建工智慧学院)22-6班(班制30人); 土木工程(道桥智慧学院)22-7班(班制30人); 土木工程(岩土)22-8班(班制30人);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22-1班(班制30人); 五、专业分流程序 1.土木类专业每名学生可以填报六个志愿,各专业(方向)按学习成绩和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一志愿专业录满的,在第二志愿中录取,依次类推。 2.各专业(方向)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教务系统学习成绩排名。学习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名次靠前者优先选择专业。若学生学习成绩相同,以高等数学、英语和力学成绩高低顺次选择专业。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或填报志愿不足时,由学院统一调配到有关专业。 六、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 7月5日,学院向学生介绍专业和专业方向,指导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自身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填报专业分流志愿。 - 7月5日公布土木学院大类招生分流专业设置一览表。
- 7月5日,组织填报《土木类专业分流申请表》,辅导员进行汇总,愈期不交者,按服从分配处理。
- 7月6日,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调整分流班级设置。
- 7月14日-7月16日,进行专业分流。
- 7月17日-19日,公示专业分流结果。7月21日前上报教务处、学工部。
分流结果一经确定,不能变更。未尽事宜,由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2级土木类分流专业(方向)设置一览表 序号 | 专业(方向)名称 | 班制 | 备注 | 1 | 土木工程(道桥)22-2班 | 30 | | 2 | 土木工程(道桥)22-3班 | 30 | | 3 | 土木工程(建工)22-4班 | 30 | | 4 | 土木工程(建工)22-5班 | 30 | | 5 | 土木工程(建工智慧学院)22-6班 | 30 | | 6 | 土木工程(道桥智慧学院)22-7班 | 30 | | 7 | 土木工程(岩土)22-8班 | 30 | | 8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22-1班 | 30 |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5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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