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程学院外语系外教英语口语课程管理办法
外教口语课是适合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的一门通识教育选修课。教育部颁布的2007版《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中规定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特别是听说能力,使他们在今后工作和社会交往中能用英语有效地交流,同时增强其自主学习能力、提高综合文化素养,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交流的需要。”
本课程的设置旨在配合大学英语课程的教学,利用外籍教师授课的优势,弥补大学英语课程大班上课对学生口语训练的不足,使学生通过课堂内外的英语口语操练,掌握不同社会语境中常用的套语,在一般社交场合或就某一方面话题准确流利自然地交际、讨论等。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受到了学生普遍欢迎,为把这项办学特色做得更好,特制定外教口语课暂行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时安排
外教英语口语课采取小班上课形式,每班限额30人,每周一学时,每学期16学时,开设四学期,共64学时,4学分。
二、授课对象
为了配合我校“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以及相关专业对英语听说能力要求较高的现状,卓越工程师试点专业班级学生和部分英语基础较好、学有余力的学生,根据学生入学测试成绩结合自愿原则,可选修外教英语口语课。在接下来的三个学期里,实行滚动管理,可根据学生外教口语课表现、大学英语课堂表现及意愿相应的调整选修口语班学生名单。
三、教材选用
参加外教口语班的同学统一使用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李华东等主编的《新世纪英语口语教程》第一、二、三册。
四、成绩给定
参加外教口语班的同学,期末成绩由任课外籍教师给定。成绩由两部分组成,课堂表现占学期成绩70%,期末测试占学期成绩的30%。学生成绩按照分数分为优(90分以上)、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
五、成绩录入
外教给定成绩后,由外语系担任大学英语授课任务的教师协助完成外教口语课的成绩录入工作,以防止部分学生成绩错录或者漏录。
六、教师聘用
外教口语课任课教师由外语系与国际合作交流中心联合聘用。
七、选课安排
外教口语课的选课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黑龙江工程学院外语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